因墮胎禁令,德州女子被迫懷死胎長達兩周,醫生拒絕為其做流產手術
聯邦最高法院6月推翻「羅訴韋德案」後,德克薩斯州於7月1日發布墮胎禁令。德州一名女子因最新禁令被迫懷著死胎長達兩個星期。
德州女子瑪琳娜·斯特爾說,自己在懷孕第7周時孩子一切正常,但兩個星期後的超聲波檢查顯示胎兒已經停止發育。醫生也認為胎兒已經沒有心跳,妊娠必須終止。
隨著身體狀態變差,斯特爾要求醫生進行手術取出胎兒,但醫生卻拒絕了。醫生表示,由於德州最新通過的法律,斯特爾必須再做一次超聲波檢查,證實此次懷孕無效後才能進行醫療干預。
斯特爾再次接受超聲波檢查後,醫生擔心會被起訴仍拒絕進行手術。兩個星期後,斯特爾才找到願意為她做手術的醫療機構。斯特爾說:「這段經歷讓我感到非常憤怒,因為這些法律是由從未懷孕、永遠不會懷孕的男性通過的。」斯特爾說為了再次懷孕,她和家人考慮離開德州。
美國醫學專家利利安·夏皮羅表示,體內懷著死胎數個星期會對女性產生持久的影響,「女性可能發生感染,導致終生不孕不育。胎兒在體內死亡後會釋放部分組織,可導致母體器官衰竭,甚至是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