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參議院通過無證攜帶持槍法案!治安或更難維持
周三,經過數小時的辯論,德克薩斯州參議院以18-13票通過了眾議院1927法案 (HB 1927)。該法案將允許21歲及以上有資格購買手槍的德州人在沒有執照的情況下公開或隱藏攜帶手槍。
HB 1927在上議院通過,並對眾議院批准的版本做了一些修改。該提案將返回眾議院,等待批准。如果修改獲得批准,該法案將提交州長辦公桌。如果修改方案沒有得到眾議院的同意,該法案將被提交到一個會議委員會,由一組議員組成的小組將消除不同版本之間的差異,然後再將法案提交給州長。
參議院的參議員們對法案做了幾處修改,並且增加了一項條款,允許執法人員在將一個人帶到警察局的安全區域時,將手槍放在槍櫃或其他安全區域。他們還批准了一項措施,如果此人在過去5年里被判犯有恐怖威脅、致命行為、造成身體傷害的襲擊和擾亂治安等罪行將不被允許在德州合法持槍。參議員們還申明,一個人不能在喝醉時在公共場攜帶手槍。其他通過的修正案還包括增加對攜帶槍支的重罪犯的懲罰,以及增加對德克薩斯州家庭暴力定罪的懲罰。
喬治城共和党參議員查爾斯·施韋特納(Charles Schwertner)作為該法案在參議院的發起人,周三表示,「該法案的前提不是試圖讓槍支遠離罪犯的手中,而是在試圖為守法公民重新確立憲法權利。」他說:「根據這項法案,被禁止擁有手槍的人仍然被禁止擁有手槍。」他指出,企業主和私人業主仍然有權在他們的門店範圍內不允許持有手槍。」
阿博特今年早些時候表示:「我支持這項提案,我認為它應該送到我的辦公桌上,這項提案應該在德克薩斯擁有憲法支持。」此前,德克薩斯州眾議院於4月中旬通過了該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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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德州現行法律,德州居民攜帶手槍必須獲得持槍許可證,獲得持槍許可證之前,需要參加槍支培訓班、射擊班、筆試和40美元的申請費。
該法案的支持者表示,這將有助於消除獲得許可證所需的時間和金錢等障礙。與此同時,反對者認為,取消有關槍支安全和處理的必要培訓對公眾來說是危險的。奧斯汀警察局臨時局長喬·查孔(Joe Chacon)就是反對者之一。他表示,對攜帶手槍的人進行培訓對公共安全至關重要。他於4月29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反對該法案。
他說:「要求在公共場合攜帶槍支的人知道如何安全使用和儲存槍支,並對有關武器和致命武器的法律有基本認識,是合理並且非常重要的。」「取消這些保障措施會讓我們的街道更不安全,也會讓執法人員的工作更加困難。」
該法案通過後,副州長Dan Patrick發表了以下聲明:
「我很自豪,德州參議院今天通過了1927年的眾議院法案,即憲法意義上的持槍法案,它保證了每個德州人的自衛權,以及我們州對第二修正案賦予我們攜帶武器的權利的大力支持。在孤星州,憲法允許我們攜帶槍支。我祝賀Charles Schwertner參議員在這個重要問題上所發揮的領導作用,以及感謝他今天在德克薩斯州參議院進行的經過深思熟慮和充滿尊重的辯論。我們在這項立法上得以行動迅速,要感謝所有幫助籌集到通過這一歷史性法案所需選票的人。」
參議院通過該法案標誌著槍支支持人士和共和黨人取得了重大勝利,這項允許攜帶槍支的法案在前幾屆立法會議上都沒能通過。
參議員Sarah Eckhardt也發表了一份聲明,其中寫道:
「我曾經起訴過家庭暴力案件。我看到了這些受害者的痛苦,我曾試圖減少暴力案件,並在未來防止它發生,但卻失敗了,這一直困擾著我。HB 1927將使犯罪、暴力、心煩或精神不穩定的施虐者(就像我過去起訴的那些人),更容易隨身攜帶武器。它消除了執法人員從危險的人手中清除致命武器的為數不多的一種方式。」
根據《達拉斯晨報》的報道,參議員羅蘭·古鐵雷斯(Roland Gutierrez)(D)在現場辯論中說:「我向你保證,更多的罪犯將公開持槍上街。」
另據報道,還有20個州允許以某種形式攜帶槍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