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墮胎婦女可能被判死刑?德州議員提出新法案

德克薩斯州一名共和黨議員提出一項法案,允許對墮胎的婦女判處死刑。

《國會山報》9日報道,德克薩斯州共和黨眾議員布萊恩·斯萊頓在推特(Twitter)上稱:「今天,我提交了HB3326法案,要求在德克薩斯州廢除墮胎。」他說:「這項法案將結束終止無辜兒童生命的歧視性做法,並將保證法律對所有德州人的平等保護,無論這些人的權利有多小。」

圖為布萊恩·斯萊頓的推特截圖。

據《德克薩斯論壇報》報道,根據HB3326法案的文本,墮胎或實施墮胎的人可能會被指控攻擊或殺人,可被判處死刑。

斯萊頓提出的法案中還規定,某些當事人可能必須在死亡或「未出生嬰兒身體傷害」的案件中作證,並對那些作證的人員提供豁免權。

該報還稱,這項立法還指示州總檢察長「指示州機構執行這些法律,而不用顧及任何與之相抵觸的聯邦法規、條例、條約、命令或法院判決」。

報道指出,斯萊頓的提議並不是德克薩斯州立法者第一次提議對墮胎婦女判處死刑。德克薩斯州眾議員托尼·廷德霍爾特(Tony Tinderholt)在2019年也推出了一項類似措施,將墮胎列為謀殺。

此外,《國會山報》提到,這項立法出台之際,美國的共和黨州正在試圖大力限制或禁止墮胎,以爭取最高法院推翻1973年羅伊訴韋德案的判決。

此外,去年新澤西州州長菲爾·墨菲(Phil Murphy)曾支持了一項擴大墮胎、節育和懷孕護理服務範圍的法律。

據pix11電視台報道,該法律將要求保險公司為墮胎和避孕提供保險,而無需為患者支付任何費用,並將生育保健擴大到那些由於移民身份而沒有資格享受的人。

新澤西州政策透視的希拉·雷納德森(Sheila Reynertson)說:「研究表明,如果有人因為無法支付費用而被拒絕接受墮胎護理,他們更有可能在數年的時間裡一直處於貧困狀態。」

本文由【達拉斯生活網】整理編輯,原文轉自僑報網,若有侵權敬請聯繫我們;圖片取自網路,版權屬於原作者。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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