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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登政府司法部起诉德州 挑战严苛堕胎法

据报道,美国司法部周四(9月9日)对德州提起诉讼,以阻止德州一项禁止大多数堕胎的新法律,称该法律的颁布“显然违法了宪法”。

司法部长加兰德(Merrick Garland)在记者会上表示,根据最高法院长期以来的判例,德州堕胎法“显然违反宪法”,其中包括一项“前所未有的计划”,以使德州州府免于承担法律责任。

拜登政府司法部起诉德州 挑战严苛堕胎法

被称为S.B. 8的德州新法是自“罗诉韦德案”以来最严格的堕胎限制,该法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禁止怀孕6周后堕胎,即便怀孕由乱伦和强奸导致也不例外。这项法律还有独特的执行条款,允许普通公民而不是州官员起诉提供堕胎的医疗机构以及其他协助堕胎的人员。

最新诉讼于周四下午在德州联邦地区法院提起。司法部在起诉书中写道:“美国政府有权力和责任确保德州不能逃避宪法规定的义务,不能通过采用专门为规避联邦司法审查传统机制而设计的法定方案,剥夺个人的宪法权利。因此,联邦政府直接对德州提起诉讼,目的是让S.B. 8宣告无效,以禁止其执行,并保护德州所侵犯的权利。”

此案不仅点燃了联邦与州政府之间关于堕胎权未来走向的战火,也对司法部能否推翻一项州立法构成考验。德州立法者制定这项法律时另辟蹊径,使堕胎权倡导者难以在法庭挑战该禁令。

德州堕胎法案的一项条款将执行权授予私人,而不是州或地方官员,从而使反对者没有明确个人可以起诉。该条款是任何人若起诉被控实施或协助堕胎者并胜诉,根据该法可获得至少1万美元的赔偿。

德州州长、共和党人 Greg Abbott 为这项反堕胎法辩护,并称拜登政府的行动是出于政治动机的干扰。

美国司法部称,德州的堕胎禁令违反了宪法的最高条款以及第十四修正案,最高条款规定联邦法律高于州法律,第十四修正案则确认了对正当法律程序的保障,这构成了最高法院承认堕胎拥有宪法权利的基础。

本月早些时候,最高法院以5比4的结果发布紧急命令,拒绝冻结该法律实施。一份未署名的多数意见写道,尽管提出诉讼的堕胎诊所提出了”关于德州法律是否符合宪法的严重问题”,但由于”复杂”和”新出现”的程序问题,阻止该法律生效的条件不足。

拜登上周警告说,这项法律将造成“违宪的混乱”,他誓言要以“全政府”方式作出回应,努力保障德州女性的堕胎权。他指示白宫法律顾问、性别政策顾问、司法部和卫生部评估“我们有什么法律工具来让女性和医疗服务提供者免受德州怪异的‘外包执法计划’的影响”。

拜登政府司法部起诉德州 挑战严苛堕胎法

早在德州之前,其他几州也曾通过类似的禁止堕胎州法,只是后来纷纷被法院打回票;德州州法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将检举及取缔违规的执法任务交给一般民众,让民众对协助妇女堕胎的其他民众提出民事诉讼,而不是由检察官提出刑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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