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联邦法官禁止强迫医生进行变性和堕胎手术
德州一名联邦法官裁定,拜登政府不能强迫医生进行变性手术或堕胎,也不能强迫健康保险公司为此类手术提供保险。
“法院同意并得出结论,强制执行(拜登政府的要求)将迫使基督徒原告面临民事处罚或执行违背其宗教信仰的性别转换手术或堕胎——这是一种无法弥补的伤害,”德州北区地方法官Reed O’Connor周一宣布了他的命令。
原告是一家宗教医院,由20,000多名医疗保健专业人员组成,并在九个州都有分院。
O’Connor说:“当明显违反了‘宗教自由恢复法’,并且存在不可挽回的伤害威胁时,免除基督徒原告宗教负担的永久禁令是适当的救济。”
该命令永久禁止被告——卫生与公众服务部(HHS)、其官员和HHS部长Xavier Becerra——强迫医生进行变性手术或堕胎。
HHS没有回应媒体的置评请求。
“今天的裁决是同情、良心和常识的胜利,”为原告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共利益法律机构Becket的副总裁兼高级法律顾问Luke Goodrich说,“任何医生都不应该被迫执行有争议的、没有医学依据的手术,这些手术违背了他们的良心,并且可能对他们的病人造成极大的伤害。”
这不是O’Connor第一次阻止这类事情发生。
2019年,O’Connor推翻了对奥巴马政府引入的《平价医疗法案》非歧视条款部分的强制解释。但当时他没有授予原告永久禁令。4月,第五巡回上诉法院将该案发回地区法院进一步审议,但并未对诉讼的案情作出裁决。
1月,北达科达州的另一位地区法官裁定反对执行规则,并授予原告永久禁令救济。
“违反‘宗教自由恢复法’的行为相当于剥夺第一修正案的权力,”法院决定中写道。
拜登政府有60天的时间来决定是否对法院的裁决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