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忘記這一點,她們半生積蓄被沒收!
海關網站指出,帶出國的金額沒有限制,但是旅客攜帶款項若高於1萬元,就必須申報。
59歲的德州護士安東妮亞.維歐利 (Anthonia Nwaorie)積攢多年,好不容易存了數萬元,打算在她出生的奈及利亞開設診所。去年10月她準備從休士頓的布希國際機場搭機飛回祖國,卻碰上噩夢。
帶錢出境未申報 海關沒收4萬元
維歐利在隨身行李放了3萬7000多元,皮包有4000元,都是現金,分別置入不同信封,其中一些錢打算接濟生病或衰老的家人。她在託運行李打包了醫療用品和非處方葯,計畫用來提供免費基本醫療,贈送給任何有需要的人。
從2014年起,維歐利每年回奈及利亞,向家鄉民眾提供免費基本醫療和非處方葯,並檢查孕婦。她希望能擴大照護,設立一個有醫生的永久診所,維歐利的父親已為她買地,她打算向當地政府申請許可,並採購建材。
但是這次,維歐利並未回到奈及利亞。就在她要登機前,「海關與邊境保護局」 (CBP)的探員攔住她質問:「你帶這些錢要給多少人?妳和多少人一起搭機?你住在美國多久?」
維歐利當時嚇得全身僵硬,被當作罪犯對待使她感到備受羞辱,探員說這就是把錢走私到國外。
六個月後,雖然德州南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並未對維歐利展開民事資產沒收,或是提出刑事指控,但海關仍未把錢還給她。她的違規是旅行前,未向海關申報這筆錢。